问题 | 帮信罪二次传讯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若个人在明知他人运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为其提供技术上的支援或协助,并且情节严重,那么这种行为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此情况下,我们应进一步关注的是,此种行为是否满足“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可导致减轻或加重处罚。若首次传唤之后,行为人已经切实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性,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犯罪行为的延续,或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这些都有望成为减轻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然而,若行为人再遭传唤,则可能意味着其行为对于犯罪活动的持续发展起到了显著推动作用,从而可能被视为加重处罚的因素。最后的判决结果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其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犯罪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行为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应承担的责任等多方面因素。若行为人同时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