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单独立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务的处理过程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不需要单独立案处理。
申请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但在书面申请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形下,申请人亦可选择口头申请,由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 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应在七十二小时之内对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情况较为紧急,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审查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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