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一般的程序阶段可以划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要求夫妇之间必须就离婚意向、子嗣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议题形成共识,并且应以书面形式撰写正式的离婚协议。
紧接着,他们需要亲自行使权利,共同前往婚姻注册机构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程序。
在此环节,需提供各类必要的证件和资料,例如个人身份证明、家庭户籍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书等等。
注册机构将会仔细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材料。
从申请日开始算起,若有任何一方在三十天内表示不同意离婚,皆可向婚姻注册机构正式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而在随后的三十天时限截止之后,双方皆应主动地再次造访婚姻注册机构,填写并发送领取离婚证的申请表;
如果没有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