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开庭多久可以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起诉离婚案件的审判期限,并无确定统一之规定。
通常而言,若诉求受到争议之部分较为单纯,当事人间之分歧亦相对较小,那么审判结果可能在数个月之内便可得出。 然而,如果案件在事实方面较为复杂,牵涉到诸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诸多问题,那么审判所需时间将会相应延长,半年乃至一年以上也并非不可能发生。 审理案件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原被告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客观实际情况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性地考量和判断,以期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 若法院最终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会作出离婚判决; 反之,则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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