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可以拖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对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出乎您意料的是您并未做好打算离开配偶的准备时,这种情况或许会导致一段时间的延误,然而,究竟要耗费多长的时间才能解决问题却并不好预测。
一般的法律程序是,首先进行庭前调解,若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在对方首次提起离婚诉讼且不存在法定必须判定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在法庭裁决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对方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裁定离婚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地增加。 因此,如果您选择竭力改进和修复与配偶之间的关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可能延长婚姻关系维持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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