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备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申请诉讼离婚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点:首先,若夫妻间一方出现了诸如重婚或与他人生育子女之类的重大过错行为;
其次。 若是在婚姻生活中频繁地施行家庭暴力或对配偶或家庭成员进行残忍的虐待与遗弃; 再者,具有长期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仍难改正者; 又假如因为感情不合,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最后,若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情节。 此外,倘若其中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口,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应依法予以批准离婚。 然而,当经过人民法院裁决不予离婚之后,若双方又继续分居达一年之久,在此期间,若某一方再度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则应依法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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