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如何开具生效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力证明文件的办理问题,一般情况下需向做出判决的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请求依法出具。
在申请人的申请中,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供核实。 申请人可亲自前往相关法院,并向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提出申请。 待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判决已经具备法律效力之后,便会依法为申请人开具相应的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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