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开庭多久能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案件在公开审理后,其最终庭审结果——即法庭裁决生效的日期并无明确规定。
然而从通常情况来看,若此案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较为简化且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点较少,那么可能无需经过数个月的审理便可得出相应裁决; 但是反观那些案件事实复杂多变、争议焦点繁琐多元的处境下,或许需要历经一整年甚或更久的时间才能见到最终裁定。 事实上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核心要素在于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例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嗜赌成性等陋习不断反复等情形,那么或许可以极大地加快裁决的进度,使得判决得以更加迅速地做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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