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房产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并达成协议离婚之后,欲办理房地产权属变动手续,首先,需由双方当事人亲自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文件,共同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随后,负责受理的工作人员将对上述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文件进行严格审核,若审核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则可顺利地完成房地产权属变动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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