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起诉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中有任何一方不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另外一方便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
首先,需要精心准备好一份详细的起诉书,将双方的身份信息、提出离婚的原因及具体需求等关键要素进行详尽阐述。 随后,需对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所有证据资料进行有效收集,例如能够证实配偶存在出轨行为、家庭暴力行径或是赌博恶习等破坏夫妻感情的证据。 接下来,将整理完备的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至具有审理权限的法院。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全力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严格按照法院通知准时出席庭审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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