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婚姻关系中一方坚决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则另一方可通过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此种情况下,由当地法院对婚姻双方之间的感情破裂程度进行全面审查。 根据相关法规,若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者,司法部门通常将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作出离婚判决:(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2)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此外,当一方被宣告失踪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时法院应依法准许离婚。 然而,若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继续分居长达一年时间,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亦应依法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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