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不能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人们都有可能遭受疾病的困扰。
这个例子中,我们谈到了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 面对这样特殊的群体,分手或离婚的决定确实比较棘手。 然而,精神病患者亦非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他们同样能够依法行使离婚权利。 就像其他所有人一样,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状态稳定时,也能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通过法律程序提起离婚诉讼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然而,对于那些无法自我控制或是完全丧失自知力的精神病患来说,他们想离婚的话,通常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全面地考虑到当事人的病情以及婚姻状况等多重因素。 若其配偶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精神病患者权益的行为,那么法院在做出离婚判决时,将会在财产分配等方面给予精神病患者一方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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