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对方身份证可以起诉离婚吗法院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法获取对方身份证件的特殊情况下,仍具备提起诉讼离婚的可能性。
在此类情形下,成功发起离婚诉讼的核心要点在于清晰地掌握并确定被告的姓名、具体住所地址等向他人表明其身份且具有唯一性的重要信息。 在法院进行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包括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在内的诸多复杂因素,从而做出最终的裁决。 若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如涉及到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严重情节,那么法院将有可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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