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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离婚不满一年法院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若在二审程序中,一方向法庭提请离婚并得到另一方的反对,然而婚姻关系成立尚未满一周年时,则该法院应权衡这段婚姻是否已严重破裂至无法挽回之程度。
若经审理查明,确信双方感情早已破裂,其间和解希望渺茫,法院或许可能做出离婚判决。
反观之,若法院认为尚存和解可能性,或者是离婚所需条件尚欠成熟,亦不排除作出不准离婚的决定的可能性。
具体裁决结果将依据个案情况综合判断,详细内容则可能覆盖双方情感状况、婚内生活状况、子女抚育情形及其他不利于婚姻关系稳定的因素等。
倘若一审查明的离婚必要条件在二审审判期间未发生改变,那么二审法院往往会采纳并维持原判;
然而在一审裁判确立的某些条件需作进一步审查或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再审,甚至有可能直接更改原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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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9: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