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消费观不合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文规定,法院在判断是否应解除婚姻关系时,需充分考虑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状况。
倘若阁下与尊夫人因关于婚礼筹备及相关费用的观念不同等问题,致使双方无法再维持和谐共处的生活状态,而且此种情形已对你们之间的感情产生实质性的破坏,那么,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优先尝试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若调解无果,且有充足证据表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至无法挽回的程度,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此外,若存在本条款所列举的特殊情形,例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事件、赌博或吸毒恶习屡禁不止、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等,这些都可作为调解无效的理由,进而支持离婚诉求。 因此,针对因婚礼筹备及相关费用观念差异引发的感情破裂问题,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同时又不存在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禁止离婚的情况,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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