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离婚官司可以自己上庭辩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当然可以选择自行向所在区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整个起诉离婚的过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个人或代理律师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详细并符合法律要求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其次,人民法院会对这些文件和资料进行严谨的审查; 最后,在确认材料齐全且合法后,会做出立案的决策。 紧接着是答辩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民法院在接到诉状及其附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会把诉状副本正式地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也会通知被告在十五天之内出具明确的书面答辩意见。 随后是开庭审判阶段,这其中包含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由法官主持进行调解等环节。 最后一步,如果经过以上程序,各方仍然无法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法院就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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