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失踪,妻子应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丈夫不幸离世或处于失踪状态,那么身为其配偶的您若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便需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离婚请求。
针对丈夫已消失长达两年时间的情况,您可先行向当地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宣告其为失踪人士,待这个公告期届满后,便可顺利启动离婚诉讼流程。 具体的诉讼离婚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由主张离婚的一方撰写完备的起诉状,随后向相应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 其次,法院接收诉讼文件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根据规定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案件是否应予以立案受理。 若法院裁定该案具备立案条件,便会依法公告立案信息,并将起诉状送达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起诉状后十日内作出答辩陈述; 紧接着,原告收到法院立案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缴纳相应诉讼费用; 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后,将会依据实际情况排期举行开庭审理直至出庭; 最后,经法院审理和查证确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时,法庭将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相反,如无充分证据显示夫妻感情破裂存在,法院将维持原判不予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