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能否进行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女性于孕期内,除非存在法院必须受理的特殊情形,否则男方不得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
但女方在此期间享有完全自主决定权。 若女方希望终结合法婚姻关系,可依照以下程序推进: 1.倘若男女双方能够在离婚问题、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上持相同立场和观点,可由双方亲自前往婚登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此过程需携带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内的各项材料,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 2.如双方未能就上述事宜达成共识,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女方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被告在生活中实际居住的地点与户籍地不符的情况,由通常居住地区的法院负责审判案件。 而当法院经过审慎评估判断出夫妻间情感破裂严重时,将做出相应离异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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