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才能合法提起离婚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之间由于感情破裂而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达到两年者,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都会得到批准离婚的裁决。
然而,法院在判断此类情形时将严格遵循两个标准: 首先,当事双方必须的确处于分居状态,其中包括由于情感矛盾导致无法共同进行居住,未履行之前的夫妻义务,以及长期拒绝过性生活等具体表现。 在此过程中,所有事实都需通过提供有效证据加以证明,亦或是由另一方当事人亲自承认。 倘若仅有单方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证据,甚至若夫妇仍在同一房屋内居住,只是发生了分房睡的现象,这些复杂的情况均难以被法院确认为单纯的分居行为。 其次,分居的根本缘由必须是由于双方之间严重的情感裂痕所导致。 因此,应积极搜集相关实物证据以支持法院对情感破裂要素存在性的确信程度,进而才有可能获得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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