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后患上精神病,能否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在婚后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婚姻关系是有可能被终止的。
因为精神疾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以针对此类特殊情况的离婚处理过程无法进行协商,必须直接诉诸于司法程序。 倘若在该男子婚前的监护人同意与其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协议的话,便可着手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如果监护人不同意解除婚约,则另一方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借助于司法途径进行离婚处理将有助于妥善地规划和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未来的生活及其他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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