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女方地址应该如何填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内所载女的地址部分,当事人既可依照其身份证上所示之地址填写,亦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进行填写。
离婚协议书乃指男女双方在感情破裂且基于双方自愿的前提之下,制定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书面协议。 通常包含如下几项重要内容: 1.有关男女双方基本身份资料以及领取结婚证书的具体时间,以及明确表达自愿离异的意愿; 2.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对于财产归属和债务偿还责任的具体落实方式; 3.清晰定义男女双方关于子女监护权及相应抚养费用支付责任的分配方式; 4.男女双方需签署该协议,并指定协议生效日期。 若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结婚证书前往任一方的常住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应对申请离婚者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申请人询问其相关情况。 若确认申请人为真实意愿主动离婚,并且已经对涉及子女抚育、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了一致解决方案的话,则应当场给予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离婚证书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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