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离婚判决书能否领取离婚证的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决,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而言,无需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件。
这主要是因为在法院颁发有效的离婚判决书之后,该文件所具有的法律效益已经等同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 因此,当事人不必为了使用需要而更换成离婚证。 若不幸遗失了持有离婚判决书,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审理离婚案件的相关法院查阅档案资料并申请复印,随后经由相关部门加盖章戳以确保其有效性,其效力完全等同于原始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