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有残疾证明的夫妻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这两位身患残疾而又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选择了离婚,并且在协议中明确了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事项,那么他们便可以在其中任意一方居住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手续。
反之,如果他们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其中有一方或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得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事宜。 若是双方都为不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仅一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那就必须借助代理人进行诉讼离婚。 若两位当事人皆为不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是仅一人为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则须由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的代理人代理提起离婚诉讼。 另外,若离婚涉及的一方为不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仅一人为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那么需要由具备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以形成正式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