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撤销离婚协议书”事宜,若指涉男女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因某些原因后悔当初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配的条款,可在达成离婚协议之后的一年之内,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来申请修改或取消该分割协议内容,而对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受理。 
经过司法审判及调查确认,如在签订本协议之时未出现欺诈行为以及胁迫情况,则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拒绝并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