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同意离婚,最短需要多久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为了确保双方能够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解除所需的最短时间为三十日。
2.若双方当事人均有意愿通过协商离婚,对于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在经过法定的三十日期限之后,双方需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书,此时离婚行为方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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