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没有上报会怎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军人在未得到军队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离婚行为,其后果将是受到军事部门的严厉惩处。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服役中的军人在面临离婚问题时,必须保持严肃而审慎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破坏社会公德的行为发生。对于那些希望离婚的军人,他们需要首先经过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批准,并且获得该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后,才能前往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正式离婚手续。
1.值得强调的是,离婚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这一规定仅适用于非军人一方主动向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 然而,当军人一方主动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或者双方均为军人的情况下,则应当按照普通法定离婚理由进行裁决。 2.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非军人一方的离婚自由。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教育,待其思想转变后,再准许其离婚。 3.当军人一方主动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或者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离婚程序通常会先经过当事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审查与调解;如调解无果,则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出具相应证明,之后方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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