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通过诉讼途径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规定,明文如下: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夫妻双方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由其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依照优先考虑子女权益以及尊重女性地位与尊严的原则,做出公正裁决。
在此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当女性处于孕期、产褥期(分娩后一年以内)或流产后半年之内,男性不得提出离婚申请;
但在此时间段内,若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要求,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存在必要受理男性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