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生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缔结之前,一方故意隐匿无法生育这一事实,此举将会构成违法行为,并被视为法定的可撤销情节。若其中一方身患严重疾病,他或她应当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向对方坦诚相待,如有任何隐瞒,那么被隐瞒的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婚姻。
然而,申请撤回婚姻的权利仅限于自得知或应当得知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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