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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费谁出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之诉讼费用,皆应由原告按规定预先交纳。若原告因特殊原因导致预交出现经济困难,可于预交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书面申请。通常而言,普通民事案件在审理结束之时,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若责任归属较为复杂,双方均需承担部分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分摊。
然而,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其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当事人须按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决定,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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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9 5: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