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离婚单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单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情况下,应遵循以下详细步骤向法院递交申请并完成相关拉锯战:
首先,有诉求提出离婚之意向的当事人需亲身前往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待法院根据其提供的材料经审查后确认符合立案标准时,则予以批准立案。在此之后,原告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以示诚意和决心,从此刻开始,法院将正式启动受理此案的流程;紧接着,原告需耐心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并依照安排积极参与诉讼环节;在双方当事人亲临法庭进行辩论和阐述观点之后,法院将会组织调解工作,如调解未能成功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间的情感纽带状态做出裁定。若认定感情破裂程度达到了法定的离婚标准,法院就会通过严谨的法律程序,作出准许离婚的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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