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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调解书下来了还要办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而达到离婚目的后,我们不需要再次申请办理离婚证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所下发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与行政机关所颁发的离婚证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因此,人民法院将不会为诉讼中的离婚当事人单独开具离婚证明。
反之,当诉讼当事人在法院取得了载有离婚协议内容的民事调解书时,这便标志着他们已经正式结束婚姻关系,彼此之间不再享有夫妻身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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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4: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