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此项理念确实新颖,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全部领域均设置此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依据《民法典》规定,在协商达成共识的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皆需经历为期30日的冷静期限。
自婚姻登记机构接受离婚申请之日起,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若认为仍不适合结束婚姻关系,皆可随时撤销该申请。
待30日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下一步则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证书申请。
若错过此阶段,则须重头再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事态严重,例如家庭暴力等事件发生时,受害方可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在这种特殊状况下,便无需执行冷静期制度。
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迅速作出裁定,以确保受害者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