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怎样办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离婚不得于异地进行办理。
然而,若诉讼离婚满足被告在境外地区实际生活满一年期限的条件,则可于异地申请进行; 2、倘若男女双方均表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应务必共同赴往至对方长久定居之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离婚手续的申办; 3、若一方暂时离开其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时限,另一方若拟提起离婚诉讼,则该等诉讼案件可以在原告诉讼地提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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