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发起离婚诉讼这一问题,必须由婚姻关系的某一方当事人来实施,任何其他的第三者都无权以诉求当事人的身份提出此项申请;
其次,倡导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需与其被告方结为法定夫妻关系,这也意味着双方必须在法律上已经得到了认可的配偶身份,换句话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再次,作为倡导离婚诉讼的一方,还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那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而言,他们并没有权利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此外,倡导者若想启动离婚诉讼,其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以及副本各一份,并且在此过程中的所需文件中,应明确注明诉讼的具体要求、实际情况、事实理由,另外还有涉及到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各项细节的详细信息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最后,无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离婚诉讼都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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