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依然住在一起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值得明确的是离婚以后,双方仍然有权选择共享生活空间。
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离婚之后不得继续居住在一起。 只要他们的行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不构成重婚罪,那么这样做就是被允许和合法的。 其次,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若是双方仍共同居住,这并不妨碍离婚的法律效力。 从领结婚证的那一刻起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依法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便已结束。 在此之后,即使双方依旧共同生活,也不会对离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离婚后,若夫妇双方选择继续共同居住,那这种情况应该被视为同居关系,而非合法的夫妻关系。 因此,依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制,仅认可已经经过正式登记并具备合法程序的婚姻关系。 关于同居关系所引发的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争议,双方完全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议无果,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交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予以裁判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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