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故意拖延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方迟迟不肯同意办理离婚手续,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本院务必进行调解程序;如经多次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共识,证实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不可调和,那么我们将依法做出准许双方离婚的裁判。 换言之,在法律层面,只要我们判定夫妻情感已经严重破损,即便被告方有意拖延拒绝离婚,本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并执行离婚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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