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归属可以撤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登记申请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条款。 在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后的三十日内,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都有权向该婚姻登记机构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日之内,双方当事人均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若其中有一方当事人未能赴约办理申请手续,则可视作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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