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司法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的司法程序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起诉: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应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立案: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立案处理。 3.庭审: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和证据,安排庭审时间。庭审期间,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和请求的合理性。 4.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如果判决离婚成立,法院还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作出财产分割的判决。 5.生效: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如果没有上诉,判决书就会生效。生效后,夫妻关系就解除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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