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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驻外人员怎么协议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驻外人员要协议离婚的,双方在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等处理达成协议的,须亲自到边境县(市、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如协议离婚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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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5: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