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要的手续包括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包括: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