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都是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如下: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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