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向管辖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2、立案庭组织先行调解; 3、符合起诉条件的离婚案件,可以进行立案受理; 4、庭前准备,进行交换证据等程序性的操作; 5、进行法庭调查,查清案件事实; 6、进行法庭辩论,双方举证质证; 7、进行庭审调解; 8、签署庭审笔录; 9、宣判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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