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要去登记结婚地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不需要去结婚登记地办理,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要求必须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的,则还可以异地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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