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把女方礼金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后女方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但是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需要看婚姻是否登记以及共同生活的情况,如果符合法定退还要件的需要退还。
2、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解除了婚约,则赠与解除的条件成立,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彩礼返还赠与人,归赠与人所有。反之双方缔结了婚姻,则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三种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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