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证据收集的方式: 
1、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收集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2、若因权限无法收集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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