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后隐瞒离婚前有孩子另一方能撤销婚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只有两个,一是受胁迫结婚的,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隐瞒离婚前有孩子的事实不是法律规定的撤销婚姻的事由,不能撤销婚姻。 如果想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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