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福利房离婚是否能够分割呢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福利房离婚是否能分割分为以下情形: 
1、如果是婚前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并已经付清全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用夫妻共有财产付清的全款后还房贷的,该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3、如果单位分配的福利房没有产权证,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只有使用权,收益权,职工只是缴纳了少量的使用费,离职后该房产还要收回的,离婚时该房产使用权归一方,缴纳的使用费可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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