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梯的广告费收入归谁所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社区住宅中,电梯内部的广告赞助费用通常会被分配至每一位业主手中,并且这种分配方式通常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
此类公共收益,是物业公司通过管理和经营社区内的公用设施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其具体形式如下所述: 首先,利用社区内公共道路或者场地提供停车服务,并向车主或使用者收取相应的停车费用; 其次,借助于公共区域或者物业共享部分来获得广告赞助费用; 第三,采取类似的办法获取租金; 最后,任何其他应归属于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的收入,也属于公共收益之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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