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委会成立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要建立业委会必须得到小区内过半数的业主的广泛认可与赞同。该组织在物业实际所在的地区性的县级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镇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管下,经由广大住户一致投票选举出业主代表大会,然后业委会在此基础之上成功组建出来。综合以上所有论述,可以明确地了解到,建立业委会这一重大事务需要我们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同时也需满足前述详细规定及参与表决的必要条件及其比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参照并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参考指导性文件的建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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