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中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在符合相关法规和程序要求的前提下,由集体建设用地所建成的房屋均可视为合法建造物,此类建筑物在面临拆迁时是可以得到相应补偿的。在此基础上,若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有额外的约定内容,应按照这些约定执行。然而,对于那些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等非法区域内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房屋,则被视作违章建筑,这类建筑在面临拆迁时不仅无法获得任何补偿,而且业主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不过,关于买方是否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这取决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此问题的具体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